洪理月忽然深深抽了口气,脸露痛苦之色。李以瑞发现他的五指,竟像那个男抢匪一般,开始骨肉错位,鲜红的嫩肉翻出指节,鲜血四溅,李以瑞不忍多看,把视线别了开去。「我……拜托你……警察先生……」洪理月属于少年的嗓音,已然哑得不成样子,他用勉强完好的另一手,拾起了地上的手枪,颤抖地交到李以瑞手里。「请你……让我解脱,你能、找到这里,就是、和我有缘……在这样下去,我会痛苦到死去的那刻,我、很怕……很害怕……求求你……警察先生……」李以瑞的手触碰到冰冷的枪柄。平日再熟悉不过的武器,李以瑞竟觉得前所未有的恐怖,彷佛那是什么洪水猛兽一般。他下意识地握紧枪柄,把枪从地上拿了起来。黑气侵入洪理月另一只手,只听少年又是一阵哀嚎,眼泪流下他满是黑丝的脸庞。他似乎已发不出声音,只能满眼期盼地望着李以瑞手里的glock。李以瑞双手颤抖,咬紧牙关。「……对不起。」他垂下持枪手枪,搂紧少年满是鲜血的身驱。「我办不到,小月学姊,对不起。」少年瞪大了眼睛,半晌,李以瑞见他笑起来,笑得灿烂莫名。「啊、也是,这才是……才是、我的……『日常』啊……」洪理月接下来说些什么、喊叫些什么,李以瑞已经不记得了。他只记得自己用双手搂紧了少年的身体,尽可能用自己的体温,抚慰少年因为肉体崩毁造成的痛苦。虽然成效有限,少年仍然神色狰狞,泪水和血水溅湿了他渐次腐烂的胴体,也溅湿了李以瑞的。李以瑞只记得,他在少年最痛苦的时候,低首到她耳边,对着她低语。「我喜欢你,小月学姊。从看见妳的第一刻起就喜欢上妳了。」小月学姊,忽然写信给你,你一定很惊讶吧?我先自我介绍,我叫作李以瑞,是跟你同校的学弟。我是篮球社的,啊,但我也兼足球社、棒球社、垒球社、田径社,但我虽然兼这么多运动社团,我的兴趣却不是运动,很惊讶吧?我其实比较喜欢看书的。哈哈,骗你的,但我知道,小月学姊很喜欢看书。每次我打完球、去社办淋浴,经过文艺社教室时,都会看见学姊一个人坐在教室里,低着头、屏着息,安安静静翻书的身影。我脑袋不灵光、也没什么耐性,记性更是差,所以很佩服会看书的人。我有个朋友也很喜欢看书,是男性的普通朋友。小时候我常常坐在他旁边看他读书,可能是从那时候开始,我迷上「旁观别人看书」这种行为,看着别人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书,我就会有种我也看了那本书、也进入他心里的感觉。在公交车上时也是,小月学姊,你一定不知道,我们每天早上,其实搭的都是同一班公交车吧?我常常在公交车上,看着学姊你低头看书,就算车子摇晃得再厉害、身边的人再挤来挤去,学姊都不为所动,非常专心。我看着这样专心看书的小月学姊,总是会想:啊,真想就这样一直看着这样的学姊下去。学姊不要觉得我是跟踪狂喔!请放心,我写这封信给学姊,只是想让学姊知道我的心意,就算学姊拒绝我,我也不会……呃,是会有一点小难过啦!但我不希望让学姊觉得困扰。但我是真心喜欢学姊,想保护这样的学姊、和学姊你在一起。因为我文笔很不好,字也很丑,这封信是我朋友代笔写的,我先自己承认。但我保证心意全部都是我本人的,如假包换。期待下次一起搭公交车的日子。祝学姊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学弟、公交车同路人、喜欢你的人……s国中二年级李以瑞敬上。」☆手机传来震动声,把李以瑞从茫然的状态中惊醒。李以瑞身上还全是血污,还有少年最痛苦时,在他身上……正确来讲是杨思存的身上留下的爪痕。他仍旧没有放开洪理月惨不忍赌的身体,只是用单手从裤袋里摸出手机。天色已晚,天台四周一片漆黑,李以瑞才发现自己竟就这样抱着洪理月、手边搁着枪,发呆了数个小时。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头全是洪理月喷溅出来的鲜血。李以瑞伸指将他抹去,发现是段于渊。小段:瑞瑞?小段:我回分局了。李以瑞茫然看着屏幕上的字句,发现像是水里写出来的一样,模糊而难解。他忙抹了抹眼睛,现在无论如何不能让段于渊打来。他强迫自己挪动染血的手指,在屏幕上输入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