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珠的劝慰根本不顶用,阮桑这种人,别跟她绕什么弯子。
“我亲眼看见的,他在甜酒胡同养了个外室。”
“不可能!他哪儿来的钱养外室?”
“你知不知道甜酒胡同的房子多贵,啊?城里多少男人都想在那儿养上一房,可也得有这个本事才行。”
阮桑说话像倒豆子,噼里啪啦又脆又响,似乎只要这样,就能堵住妹子这张臭嘴。
“我们家付轶每月开销的三十两零花钱,都是我亲手给他放进荷包的,他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
“你以为是你家沈之砚吗?阮柔,我说你脑子清醒点吧……”
骂人骂得口干舌燥,阮桑端起茶盅猛灌一口,捏在梅花玉盏的指节纤长,却并不白皙细嫩。
她从前在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得青葱一样的玉手,却在嫁给付轶的头一年,就在大冬天用冷水洗衣、做饭,冻得手上生了疮,回家时遮遮掩掩。
付家世居京郊,是村中庄户,自付轶成亲,便把双亲、弟妹都接到京城同住,阮桑的陪嫁里有一间三进院落,便成了这一大家子的宅所。
以阮桑的嫁妆,足够支撑夫家这许多人口的嚼用有余,但在最初,她公婆面上还维持着庄户所独有的庄重,不肯白拿媳妇的东西,吃用节俭惯了,冷天也舍不得热水洗用。
但胃口这种东西,总能越养越大。
渐渐,包括小姑小叔子在内,一家子理所应当,习惯了这位出手大方的新妇。
阮桑本就生财有道,两三年下来,非但夫君官运渐旺、家里的光景越过越好,就连老家的祖宅也翻新过一遍,乃至大把的银钱拿回去修桥铺路,扩建祠堂、家庙。
付家在京城仍只是末等官宦,但在老家却早已家喻户晓,付家子在京城当大官,飞黄腾达。
可以说,整个付家能有今天,全是阮桑两只手撑起来的,前世他们为了避祸,却把她送到——她自己出钱盖起的家庙去。
天理何在!?
“姐……”
阮柔不跟她比嘴快,板着脸,乌眸如镜,定定看着她。
她很少叫姐,这一声忽然就让阮桑哑了火,指甲抠住桌沿,轻嗤一声面露不屑,想笑着说句什么。
“你自己看。”
阮柔指着窗外,正值午间,湖上的游船都避在阴凉处,码头上,正有一对男女登船。
一身蓝色袍服的男子在前,脚下甚快,后面的红裙女子紧赶两步,伸手拉住他的袍子,跺脚说了句什么。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画舫,阮桑盯在那袭蓝袍背影上,脸色大变。
即便光景好转,婆婆常说,男人身上穿的要女人亲手缝制,方才显得他是个有人疼的。
阮桑听这话总不以为然,回过头,却在夜深人静,一府事宜料理完毕后,坐在灯下一针一线为男人制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