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他低沉的语气里,带着眷恋。
道了别,由烈风部落的人带着,向他们领地深处而去。
印河年纪虽小,但保存了一路的体力,跑得可不慢。
尤其到了新地方,他兴奋得浑身都是劲儿,埋头猛冲时,闻择还得拿衣裳挡挡脸,不然风刮得脸疼。
烈风部落和他之前去过的几个部落,有很大的不同。
第102章棉花
不仅是地形地貌有了很大的变化,气候温度亦是。
像山南部落,秋老虎过后,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凉飕飕的。
闻择穿着麻衣,偶尔都会觉得冷,外面得再套一件针织的羊毛衫。
他之前亲手织的那个,柏灵说太丑了,不让他再穿,给他织了两件好看的。
可烈风部落,白天竟然还很热!日头高高地晒下来,烤得他脑门烫烫的。
烈风部落也有高山和树林,但不像是雪海部落那么密,而是错落有致。
这里视野更加开阔,因此能看出,大片的土壤并非黑色,更像是沙壤土。
闻择的“职业病”犯了,他欣赏景色的同时,还会想:沙壤地都适合什么生长来着?
整个队伍全速前进,估摸四十分钟左右,抵达了烈风部落的居住地。
闻择收起思绪,从印河的背上下来,走在狂信身边。
狂信热情好客地说:“闻择,知道你要来,部落好多人都没出门,就等着迎接你呢。”
难怪空地上聚集着那么多人,有大有小,看过来的眼睛都亮晶晶的。
闻择笑道:“你们太客气了。”
他好奇地打量着。
如今几个部落织布、染布的技术很成熟了,大家身上穿着颜色不同的麻衣。
闻择还注意到,麻衣上有几种他之前没见过的漂亮花纹。
兽世的人真是聪明,他只是教了方法,他们就能创造出这么多美好的东西。
等回去前,他换几块新的布,给柏灵他们几个爱美的亚兽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