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小哥儿转头就忘了这回事了。
穿不上大衣服,小哥儿就开始收集别人的大衣服,然后就迷上了收集。
从一开始的
“哥哥,衣服,还要嘛?”
到后面的
“毛笔,不要了?周周的啦!碗碗,不要了?周周的啦!书书,不要了……喔,阿爹还要呀?”
攒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小生姜以前最喜欢捡漂亮的鹅卵石,尤其喜欢又小巧又圆润的,而小周周就喜欢大的,鹅卵石越大越漂亮的越喜欢!
小生姜喜欢捡漂亮的叶子做书签,小周周也跟着喜欢,从一片树木里挑出最完美最大的一张,然后拿回去压成标本。
有时候回头瞅瞅自己捡的树叶石头,发现有个别“忽然”小了,不符合自己的标准了,就马上扔掉。
周毅看见了就捡回来,放在另一个大箱子里,而这里箱子里头,还放着其他的五花八门的东西,都是小生姜不要了或者坏了的、已经不用了的东西。
小生姜还是婴儿时的小衣服小鞋子、长牙时用来磨牙的玩具,以前用过的小碗小筷子,识字时用的书本写的本子,以前捡回来后来不喜欢的鹅卵石……
很多很多。
而雷栗送他的东西,被他放在了另外一个小箱子。
放在卧室里,时不时从里面拿东西出来用或者单纯看一看摸一摸,想起雷栗当时送他的情景,就耳根一红或者怀念地笑起来。
后者的情况比较少。
雷栗送他的东西多半都有第二种不太正经的用法,绑过手腕和某些地方的发带、意味不明的玉戒指、香。艳的情涩话本、写过不可具体说的字句毛笔……
有些东西周毅都不好意思放进去,很想扔了,但又觉得扔掉更羞耻,就藏进了箱子里,然后磨蹭很久都不会去打开,一开,一看到就又要臊一会儿。
但也有比较正经的东西。
大概算正经吧。
是情书。
雷栗给周毅写过不少情书。
在周毅刚教雷栗认字那会儿,雷栗不爱看书也不爱练字,几乎每次都会磨磨蹭蹭,撒娇讨饶或者理直气壮地偷工减料,拖到最后才堪堪完成。
虽然确实每次都完成了。
后来雷栗会的字多了,能自己看话本,瞧见某一本里的穷秀才给富家小姐写情诗,把富家小姐迷得五迷三道,就起了逗弄周毅的坏心思。
他不会写情诗,连诗都没记得几首,就写大白话,写得不像表白,倒像什么**话本的节选。
他倚在门边,笑眯眯地把情书给周毅,把周毅笑得耳根泛红抿唇害臊,一看这封表面素净内里艳色的情书,更是惊赧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欲言又止好半天,才吞吞吐吐出一句,“……这是情书?”
“嗯~”
雷栗尾音上挑,饶有兴致地睨着他,“相公喜不喜欢?”
“……”
周毅没敢说喜欢,也不像不喜欢,只是抿唇睨着雷栗。
“这样……”
雷栗笑眯眯地贴近他,见他像是惊又是赧地往后退,笑意更深,促狭调戏道,“明儿我再写一封如何?写不够有诚意……今夜我在床上念给相公听吧?”
“……”
“想不想听我念?”
“……”
“还是想听我喘的?”
“……都不想。”
周毅脸上连脖子都红透了,也没注意自己被雷栗逼到了墙角,退无可退了,他稍稍扬起头想躲过雷栗的目光,却被雷栗掐着脸强迫跟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