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追对泰晤士河都失去了兴趣,沿河的工厂将废弃原料往河里倾倒,难说英国男人的发际线和这些充满化学物质的水有没有关系,他只盼自己晚上睡觉时的被褥没有霉味,这里的空气太湿了。
秦追并不想到了深夜还要爬起来盯着自己的被子琢磨青霉素。
人文与历史让伦敦多出了一圈光环,秦追最爱的电影《帕丁顿熊》也是以伦敦作为故事发生的背景。
进入位于贝克街的酒店后,秦追指指点点,认为这里的环境摆设“福尔摩斯味”不够浓。
好歹也是身家47亿的秦欢老板的弟弟,靠自己在这个年代的申城攒下十万大洋家资的人,秦追自认有点商业眼光:“老板就应该去找柯南。道尔买个授权,把酒店装修成福尔摩斯风味,然后按时举办角色扮演活动,以此吸引客流。”
秦追发现菲尼克斯有点和追常人不一样的控制欲时,是在初中。
那会儿他已经进入了舞团。
虽然秦追很早就开始学跳舞了,他也确实喜欢,但对于未来,秦追还是茫然的。
哪怕林文宜跟他说过,这世上有残障人士舞团,可他依旧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登上舞台。
他和菲尼克斯不同,他能做的事太少了。
如果他不能登上舞台的话,他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
所以即便他知道、林文宜也跟他说过,家不介意养他一辈子,以他们的财力,不过是多一个人吃饭而已,根本不算什么。更别说林文宜也是真心拿他当亲儿子对待。他也依旧会茫然。
他不像菲尼克斯,能打篮球、参加各种比赛,他的世界所拥有的东西、他能学的东西要少很多。
哪怕是跳舞,都花费了比追常人更多的工夫去学习,才能理解到老师的意思。
秦追不是不想自己变成拖油瓶什么的,他只是觉得,“未来”,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的价值。
混吃等死,那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在云思飞问他要不要跟她学舞的时候,秦追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因为找到了事做,跑舞团跑得特别勤。
有一次假期,他在舞团练舞练到了九点多,云思飞就让他别折腾了,在舞团里睡下算了。
秦追就跟林文宜说了这件事,林文宜点头同意一个小时后,他收获了一个踩着自行车狂飙进舞团里的菲尼克斯。
那会儿菲尼克斯看到他,就是红着眼的一句:“你要在舞团留宿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做的手语。
秦追微怔,用手语跟他说:“我告诉妈妈了。”
菲尼克斯:“但你没有告诉我!”
秦追无法理解:“……妈妈会告诉你的。”
菲尼克斯:“你告诉了爸妈都没告诉我,你没把我和他们放在相同的位置上!”
秦追:“……”
他那个时候就一个想法。
难怪菲尼克斯最近参加了辩论队。
他没办法,菲尼克斯这质问下来,他说不清,只能老老实实地跟菲尼克斯说:“对不起,我下次一定会告诉你。”
然后菲尼克斯就抿着唇,一把抱住了他。
少年在初秋踩了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身上滚烫又带着点湿咸的风,可还是秦追最熟悉的感觉。
——菲尼克斯老喜欢在赢篮球赛后跑过来抱他。
秦追没什么洁癖,也喜欢他哥第一时间分享给他的喜悦,所以从来都不会介意。
菲尼克斯抱住了他后,就在他的背上写字:“没有跟你生气的意思,就是……你都跟爸妈说了,就不能跟我也说一声吗”
秦追那会儿就意识到,他哥好像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掌控欲这种东西。但他也不是很在意,认认真真地在他背上写:“好,不会有下次了。”
事后田春山还跟秦追悄悄“说”,他当时被菲尼克斯吓到了,他以为菲尼克斯要打人呢。
秦追回忆了一下菲尼克斯那时候的表情,没觉得恐怖,只觉得他哥憋着满腔的怨怼和委屈……嗯。他更觉得自己确实应该也要跟他说一声。
所以现在,虽然被菲尼克斯要求在他旁边待着,秦追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他本来也习惯了,他身边的位置永远都有菲尼克斯。
中午吃饭的时候就他们两个人,阿姨问了一句:“你们下午要出去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