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他是世间离翎卿最近的人。
谁都不能摸这只皮毛雪白的狐狸的尾巴,摸了就要挨两爪子。
只有他可以。
翎卿信任他,趴在他面前,任由他顺着尾巴根捋上去,一寸寸柔顺了握在手里,把软毛握了满手……只是不准他把手伸进小狐狸护在身下的那块软肚皮里去而已。
他该知足了。
更该忏悔。
明明知道不应该的。
他肆无忌惮摸了,让翎卿习惯了他,再随随便便离开,翎卿怎么办?
真是想想都觉得自己挺不是个人。
但是看到翎卿看过来的眼神,他就把一切都忘了。
原则忘了,道义忘了。
这个人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心口不一,看过来的眼神有多亲人,好像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在无声地问他——
亦无殊倏地捂住他眼睛,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这一瞬间的狼狈。
真是骄矜任性得不像话。
明明是他自己想从他身上汲取温暖,却又不愿意承认,最后指责全落在他身上。
把他的好脾气当做理所当然,早就习惯了被他无限纵容似的,可以肆意提出要求,从不担心被拒绝——
不像其他人迫于无奈或是什么不敢拒绝他,而是发自内心的。
不需要威胁也不需要强迫,自己就会答应他一切要求。
亦无殊的直觉从未出过差错。
一次也无。
翎卿就是很亲近他。
亲近得全然不像才认识了二十来天,二十来年都不止。
让他有种错觉,这个人就应该在他身边长大,被他悉心照顾,摸清他的每一个喜好和习惯,习以为常地接受他的靠近,也喜爱着被他顺毛。
只是不许干涉他的事。
他只允许自己亲近,不允许自己对他指手画脚,更不允许自己替他做决定。
和自由无关,和变强无关,甚至和他打发温孤宴舟时随口说的那些瞎话无关,其他亦无关。
他的手指迟迟不离开,还变本加厉来蒙自己眼睛,翎卿等烦了,“好了没。”
亦无殊唔了声,说:“抹掉了。”
翎卿又等了会儿,他还是没把手挪开,“那你现在这是在……?”
“看到了不高兴的东西,生会儿气。”亦无殊说。
翎卿:“?”
他都要怀疑亦无殊借着这个举动偷偷搜他的记忆来看了。
“所以?”他试探。
“想在里面留我的,可以吗?”亦无殊指腹擦过他额角,彬彬有礼地问。
翎卿看他片刻,一言不发弯腰,就要把他抄起来。
亦无殊收手起身拂袖一气呵成,若无其事道:“走吧。”
瘸了二十天的瘸子突然就不瘸了,翎卿木着脸:“你又骗我?”
“冤枉,真没有,”亦无殊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腿,“快死了嘛,起来走两步,咱们这是跑路,总不能拖你后腿啊。”
翎卿呼吸一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