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懿刚和洛明生吵了一架,没有兴致立刻奔赴下一场。他戴上耳机,打开音乐,就当隔壁人家的狗在乱叫。
林思源好不容易有机会讥讽,哪舍得放过:“我说之前哪来的钱买的名牌鞋,原来是在外面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沈懿这才抬头觑了他一眼:“夜市地摊买的,十块钱一双,你要需要的话我帮你带一双。”
林思源怒不可遏:“沈懿,你当我是傻子吗?”
人在吵架的时候都喜欢提高音量,好像这样就能显得自己更有道理一样。洛明生是这样,林思源是这样,他那个吃喝嫖赌样样不落的继父也是这样。
他每次喝完酒回来,都醉得像一团烂泥,身上散发的酒精味从鼻腔一路窜到双眼,熏得沈懿晕头转向地想吐。那个男人往往进了门,踉跄两步,就会半死不活地一头栽倒在沙发上,手里还紧紧攥着个啤酒瓶,如同象征他威仪的权杖。
沈懿没有爹,娘也死得早。如果不是还有沈欣在,他早就逃离了这个魔窟一般的家。可惜母亲在临死前千叮咛万嘱咐,说才四岁的他已经是个大人了,以后一定要照顾好妹妹。所以他也只好捏着鼻子当起了灰姑娘,堪堪用他瘦小的身体撑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就这样男人还总会不满意,醉醺醺地在这个家徒四壁的房子里挑刺。前天是因为扫帚没有摆对地方,昨天是因为扔掉了男人喝剩下的半瓶酒,而今天,男人浑浊的目光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了跛腿茶几上摆着的一盘草莓上。
男人眉头一皱,扬声道:“败家玩意儿怎么又乱花钱!”
大概是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年幼的沈懿听到有人大声说话就忍不住想要躲闪。他有些瑟缩地解释道:“这是小姨今天带过来的。”
男人并不在意这点草莓究竟有没有花他那仨瓜俩枣,他更在意的是自己作为这个几十平方国土的皇帝有没有确立至高无上的权威。沈懿的解释在他看来无异于抗旨,他高昂起自己的权杖,挥舞下去:“死东西,你还学会顶嘴了?”
沈懿被那酒瓶晕晕乎乎砸倒在地上时,想着早知道就把那草莓和妹妹分着吃掉了。
草莓的色泽在他的记忆里早就褪色,林思源讥诮的神情却依然鲜明。
沈懿天生话比较少,也不太喜欢口舌之争。他只是用眼风扫了林思源一眼,如墨般的眸子不带半点感情,便回过头继续整理自己明天做家教要用的材料。
林思源最恨的就是沈懿这番作态,明明和他没有什么区别却总用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俯视自己。他以己度人,总觉得他们这种泥巴地里冒出来的秧苗遇到花圃里精贵的玫瑰都要一样的卑躬屈膝。
沈懿以前不认识林思源,但林思源确实认识沈懿的。或者说,在他们那个小地方,没几个人不认识沈懿。
旁人认识沈懿可能是因为他是市状元,是穷乡僻壤里飞出来的金凤凰。高考成绩一出,记者和媒体的采访函就雪花似的飞到了沈懿的手中,而不善言辞的他为了赚点采访费,也硬着头皮在摄影机前将自己那破破烂烂的经历翻来覆去讲了个遍。
而林思源认识沈懿还要更早,是在他七大姑八大姨茶余饭后的闲谈中认识的。他先认识的也不只是沈懿,还有他那未婚先孕的妈,过失杀人的爸。
林思源总觉得自己合该比沈懿高一头,就好像只有你知道摆在展览柜里众人欣赏的白瓷花瓶其实内部已经遍布裂纹。
他洋洋得意地像是捏住了谁的把柄,等待着这个破花瓶碎在众人面前的时刻。
因此,他怎么能够容忍这个破败的烂掉的花瓶还能高傲的站在他的面前:“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他们不知道你以前的事情,把你当系草追捧你为男神。我可什么都知道,小心我哪天全都给你曝光出来!”
沈懿是真的不在意,少年勉强维持的自尊早就在媒体面前剖白时丢的一干二净,哭穷换来的资助和市状元的奖学金也一股脑地投进了治病的无底洞里。他从不觉得自己有见不得人的过往,因而林思源这跳梁小丑般的威胁对他而言毫无作用。
但这威胁对林思源那金灿灿的主子显然很有作用。
陆然竖着耳朵听八卦听了半天,被林思源这冷不丁地一嚎吓得按错了一个游戏技能。他不耐地摘下耳机:“你鬼叫什么呢!没看我在这打游戏呢吗?要吵给我出去吵!”
林思源立刻像被训斥了的看门狗,耷拉着耳朵,夹着尾巴,不敢吱声了。魔蝎小说moxie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