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眼一词,出自齐国王宫章太医的《灵药记》,此人不仅在修行上颇有建树,更是潜心多年沉溺于医道一途,尤其擅于养生,如今虽是三境,却在九十六的高龄下,还能鹤童颜,皮肤比许多年轻人还要爽嫩紧致,腿脚灵活如常。
因为他自身擅养的缘故,所以他撰写出来的这些书籍才更有说服力。
邹枸如今年事已高,因为境界始终卡在三境,久久无法突破,几乎成了他的心魔,自从越过了五十这个门槛后,他已经愈地能够体会到时间在他身上流逝时带走的一切。
三人一路赶来苦海县,路上马不停蹄,不敢耽搁太久,而且离开王城愈远,他们便愈是怀念那里的春光明媚、鸟语花香,这等凄苦之地,非但天寒地冻,甚至连个火锅都没得吃,实在是一言难尽。
不过,见到了这条黑狗,邹枸糟糕的心情忽然晴朗了些许,那双镶嵌于狗面上的乌溜溜的双眼,竟流露出许多人才有的情感,对视的那一刻,邹枸便几乎确定了这就是《灵药记》中记录的‘玲珑目’。
拥有这双眼睛的动物,皆有成精的先兆,若是熬汤服之,对于躯壳有大补功效。
三人提着黑狗,很快便按照信上的地址找到了程峰的住处,后者一见王城的熟人来访,即刻上前迎接,拱手大拜。
不过三人几乎没有正眼看他,邹枸将黑狗交给了宫椿,二人提着黑狗进入院落内,准备借刀放血,程峰回头看见黑狗身上那件衣服,忍不住道:
“二位先生,这条黑狗身上有着衣裳,该是县城内某人家所养,就这么杀掉,会不会……”
宫椿一听程峰这话,心中气便不打一处来,三人原本在阑干阁中时,便对程峰造作自己绝伦天赋有着严重恶感,再加上他辜负进入参天殿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三人眼中便愈加不可原谅。
更重要的是,若不是程峰此子事多,他们也绝不会在这么冷的天奔袭了数千里,来到这荒芜之地遭罪。
“哟,些许时日不见,你这被阑干阁逐出的孽障,也敢教训起我们来了?”
“你如此心疼这狗,怎么就不心疼心疼当初花费那般大力气培养你的院长呢?”
他言谈之中充斥着阴阳怪气,眸子里折射出的怨念完全不加掩饰。
当然,除此之外,他们看向程峰的眼神更多还是戏谑。
他们知道,眼前的这位原本该是阑干阁内的镇阁之宝,无论是天赋还是机遇,都是他们穷其一生也追赶不上的存在,若是程峰不作,今年赢下了四国圣地之争,未来入得天人,将会一辈子骑在他们的头上。
可如今,这一切都被程峰自己作没了。
自古以来,落井下石都是一件极为舒畅的事,尤其是对于那些嫉妒心极重之人。
眼见他起高楼。
眼见他宴宾客。
眼见他楼塌了。
面对宫椿的质问,程峰陷入沉默,他的确觉得自己对不起杜池鱼,提到那位总是面色平静且安详的老人时,程峰便有一股浓郁的自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