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阿大刚赶回来,就被儿子甩了门,气得吹胡子瞪眼,他还想去孟石家看看稀奇,但想想还是问自己儿子怎么回事来得更快,于是也气呼呼回了家。
「大狗子咋回事?」孟石问孟三。
「爹,咱别管他们,大狗子哥生气着呢!」孟三正要说林多福的潮玩得了赵东升赏识,却呗从厨房出来的林多福打断,她笑着对孟石说,「爹,相公学问好,现帮着教大狗子家的东家二公子读书呢!这不,这些都是东家送给相公的礼。」
林多福这番话是说给村人们听的。
若说是她做的潮玩赚了钱,只怕会引起有心人做手脚,不如推到孟鹤云头上。毕竟,大家对读书这件事情是有滤镜的。
果然,大家一听到是孟鹤云的关系,就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七伯摇蒲扇摇得欢快:「还是读书好啊!做人伙计只是做下人,读书人才是做人上人!石头家出了个有大出息的铁子,是要翻身了啊!」
「可不是么,一直说读书没用,那读书多难啊,读不好书的才没用,像铁子这种会读书,这不是赚了这么多布匹回来了吗!人大狗子算是出息的了吧,这还不是只配给人铁子当车夫,当苦力?读书,还是读书人好哇!」
大家议论纷纷,话题一边倒得说还是读书人有本事,扒拉扒拉,各种奉承,等大家终于说累了,各自回家,孟石笑得脸都僵了,这才拉上篱笆门,关起屋子,回了房,和刘氏说起悄悄话。
厨房里,孟三和孟鹤云在生炉子,煎药,而林多福趁两人不注意,从空间里取出陈晓梅快递过来的米,倒入了空空如也的米缸,再把面粉倒入陶罐,还惊喜发现了一罐菜籽油,她取出放在橱柜中,最后背篓中各色调料丶香料一一摆在灶前。
这厨房终于有点像样了。
林多福神清气爽开始做饭,先升上火,再淘米放入大锅,热上酒楼打包回来的剩菜,随后取出瘦肉,舀了清水洗净,放在砧板上将瘦肉切成一小块一下块,随后用菜刀持续剁,直到剁成肉酱。
她从空间取出一点玉米油,抹在手腕和手掌上,按压肉酱,途中加水,分几次撒在肉酱上,直至肉酱黏手,然后放入盐丶猪油丶蒜末丶料酒,随后又加入已经调好得淀粉水,分了四次羼入肉酱中,持续沿着一个方向搅拌上劲,最后一碗粉嫩肉酱就完成了。
她捶捶酸痛的手,刚巧被门外升好炉子的孟鹤云看见。他将蒲扇塞到孟三手里,「看着火,别煎干了。」说完就进了厨房。
「怎么了?」孟鹤云进来,舀了水,先把手洗干净。
「想做福鼎肉羹,给娘吃,她胃不好,需要吃好消化的,只是这里没有那些现代小工具,剁得我手酸。」林多福垂着双臂,向孟鹤云抱怨。
孟鹤云擦干手:「你去看火吧,后头我来做。」
「行啊,这肉羹还是你擅长的。」林多福看着他,笑着说,「不知道今天你没去上班,你的好哥们任磬发现不对劲了么?」
说完,她先走到一边,拿出汤碗,讲调料一一放入碗中,做完这些,她坐到灶后头去。
任磬是化学博士,现在正在一个化工大厂当研究员,但也是海市大学挂名教授。他和孟鹤云一个寝室的,一起北大毕业,又同时考了海市大学,孟鹤云做了中文系国学教授,而他则还是化工专业。
任磬是福建人,最擅长做的就是这道菜,在大学的时候,经常给寝室里的人做这道菜。
「可惜,他十一要结婚了,还邀请我们一起去参加他婚礼呢。」孟鹤云掀开热气腾腾的锅盖,熟练地用勺子刮落肉酱入沸水中。
「按照我们现在的赚钱速度,到十一也不是不可能,或许我们可以回去参加他的婚礼。」林多福透过白色烟雾,看着孟鹤云说。
肉酱入水就迅速成型,很快,粉色的肉羹就充盈在大锅中。
「好了。」孟鹤云向林多福喊了一声,随后将肉羹舀入大汤碗中,白色的汤碗,悬浮起一根根粉色Q弹的肉羹,因着没有寻到辣椒,所以只是清汤入碗,最后撒上葱花,淋上一点点香油,顿时清香四溢,让人口齿生津。
「要是有紫菜丶虾皮,再加上小米辣,最后撒上香菜,那就更鲜美了。」林多福还有点可惜,「不过这里海鲜都十分难得,不知道我妈那里能不能找到没有黑科技的紫菜能快递过来。」
「嗯,慢慢来,先开饭吧。」孟鹤云叫孟三来端菜。
饭桌上摆上了七碗冒着尖儿白白的大米饭,一人一汤碗的福鼎肉羹,还有聚喜酒楼的卤驴肉丶蒸大肉丶酱大骨丶一盘凉拌韭菜丶一碟酸白菜,满满当当放了一桌子。
「哇,大嫂,今个儿怎么有这么多菜?!」孟三是个狗鼻子,拿着蒲扇就跑了进来,十分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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