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坐到薛宁搭的简易桌子前,赵小晴便迫不及待的夹了块鱼肉吃。
「哇,这鱼太好吃了吧,我好喜欢,太香了。」
好吃到跺了跺脚。
在吃饭过程中,赵小晴的夸赞声就没停止过。
连米饭都吃了两大碗。
薛宁就听着她在耳边聒噪,并不觉得很吵。
两人吃完饭,赵小晴主动帮着洗碗。
等收拾好后,村里的广播也响了。
说是下午不用上工,村里分野猪。
野猪就是上午自己撞树撞晕的那头。
村里获得了大型的猎物,都是要一起分的。
分野猪的场地在麦场,就是以后打麦子晒麦子的地方。
很快,麦场就围了不少的人。
薛宁也过去排队了。
村里有专门的杀猪匠,此刻已经将猪杀好清理好了。
猪肉的部位也分好坏,分的时候,不可能做到全部公平。
这个时代的人最喜欢的就是肥肉,肥肉油多,吃了有力气,相对于后世受大众喜欢的瘦肉排骨这些,这个时代的人倒是不怎么喜欢,甚至有的还会嫌弃。
不过野猪肉没多少肥肉,且肉质又老又柴还有一股子腥臭味,很难吃。
一头野猪也就250斤重,除去下水内脏什么的,也就剩下180斤左右的肉,再除去猪头的重量,也就165斤。
165斤的猪肉要分给全大队的人,每个人到手能有半斤重的样子。
薛宁来的比较晚,排队排到了最后面。
在最后面肯定是分不到什么好肉的,薛宁并没有抱多大希望。
站在那里,百无聊赖的玩自己头发。
她今天梳了两条麻花辫,辫子挺长的。
玩着玩着,就开始哼起了歌。
「为何我心分秒想着过去,为何你一点都不记起,情义已失去恩爱都失去,我却为何偏偏喜欢你…」
薛宁唱的很小声,毕竟这首歌可不属于现在这个年代。
唱了一小段,就没再唱了。
这个时候也快轮到她分肉了,薛宁嫌弃辫子碍事,便用力的将辫子往后一甩。
然后她就听到了一声粗重的喘息。
薛宁身子一僵,立马尴尬了,应该是她的头发打到后面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