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白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海豹的滋味明显比他曾经吃过的猎物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一块海豹肉下肚,胃里暖乎乎的,身上的寒冷被驱散得一干二净。
美得很美得很。
狼末也在进食,他吃的当然也是最好的肉,不过他还记得给小狗留上一些。
见小狗吃完了嘴里的肉,便马上撕下另一块,给小狗递去。
海豹的肉是很美味,但内里含有太多的脂肪,汪白吃了两三块就饱了。
再馋汪白也不敢多吃,毕竟这里可没有消食片,要是肠胃出了毛病,只能靠他自己硬挺。
吃饱之后,汪白将小蓝狐从包裹夹层叼出来,喂了它一点点肉糜。
小北极狐大概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不敢置信地睁大双眼,冰蓝色的眼睛发亮,小嘴动个不停,努力咀嚼嘴里的肉肉。
汪白摸了摸小家伙可爱的脑袋,把它放回了背包里。
海边风大,可不要把小狐狸吹感冒了。
他和狼末吃完,就该狼群吃了。
狼群用最快的速度饱餐了一顿。
原本胖硕的髯海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吃掉了一半,血水染红了冰面,一直流向大海。
这看上去本该可怖的场景,汪白却生不起一丝波澜。
他是开始漠视生命了吗?
应该不是,他能感觉得出来,他依然尊重生命,只不过现在的他换了一种方式。
谁说把猎物吃得干干净净,不是对生命的尊重?
他如今已经身处食物链的一环,他的一切行为都合乎自然界的规律,那么谁又能说他改变了初心?
小萨摩耶顺从本心地低下头,舔了舔海豹的血液,藏在内心深处的茫然似乎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吃不完的海豹当然要打包,北极狼深谙节约粮食的道理,只不过剩饭太多太重,需要狼群齐心协力才能推动它。
“狼王,不如我们就在这附近驻扎,”野戈一边用吻部推海豹,一边建议道,“这里物产丰富,水源充足,很适合狼群休养生息。”
皮皮嗤之以鼻:“本来往这个方向走就已经是在绕远路了,再逗留的话,我们不仅会错过一年一度的驯鹿群,还会错过我们的繁殖期!”
狼末不置可否,但不论是去是留,今晚都要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夜再说。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好季节,对于大多数动物而言,也是繁衍生息的好时候。
北极狼和驯鹿也不例外。
那些在亚北极草原和森林过冬的北极驯鹿,会在春天来临的时候,自发组成庞大的迁徙队伍,由雌鹿带队沿着水源向北迁徙。
浩浩荡荡的驯鹿队伍,看似杂乱无章实则井然有序,它们迈着匀速的步伐,边走边吃、日夜兼程,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也绝不停留。
在迁徙途中生下来的小鹿,都拥有着极快的生长速度,两三天的时间便可以跟着迁徙队伍奔跑。
有时就连全速奔跑的北极狼都追不上它。
大批大批的驯鹿引来了各式各样的觊觎者,北极狼就是其中之一。
迁徙中的北极驯鹿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行走的自助餐。
凶残的捕猎者会想方设法追猎它们,但别忘了,北极驯鹿可是有名的长跑大师,单论速度,北极狼不是它们的对手。
没有同伴的孤狼,捕猎失败的可能性会相当大,要想吃上一口自助餐,也得有点本事才可以。
所以在捕猎之前,北极狼们更加倾向于结成同盟,或是暂时性的合作,或是像狼末的狼群那样稳定长期合作,只要能饱餐一顿,它们愿意使用各种手段。
而在这段时间,北极狼的发情期也会悄然降临。
在足够的营养补充下,他们会花更多的时间来取悦伴侣,抑或是向异性展开猛烈的攻势,以此来获得宝贵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