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那个东西能吃吗?”狼末停下脚步,目光遥遥望向远处的野猪。
汪白也闻到了野猪身上的味道,这是只公猪,公猪的味道很好辨认,带着一股浓重的体味。
他激动地低吼一声,他记得每次狼群进攻的时候,狼末都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狼末亲了亲汪白的脸颊,让他留在这里等他,狼越也趁机把小狐狸丢给汪白照看。
野猪膘肥体壮,皮糙肉厚,汪白自知即便去了,他的犬牙估计都穿不透野猪厚重的皮毛,索性叼着小狐狸找了个安逸的地方观战。
狼末和狼越明显不太习惯森林作战,他们十分谨慎地寻找岩石作为掩体,却忘了高耸挺拔的树木就是最好的掩体。
虽然浪费了一点时间,但好在野猪的警惕性很低,根本没有发现他们。
在大兴安岭的野猪,只要不遇到虎狼之类的猛兽,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有时候凭借着一股蛮力,也能从虎狼之中逃出生天。
这养成了它们养尊处优、警惕性差的恶习。
平日里,只有它们欺负其他动物的份,有的野猪甚至还会冲出森林,祸害庄稼,可谓胆大包天。
可惜它今天遇到的是北极狼。
狼末从岩石旁冒头,心里虽有些疑惑野猪的不设防,但他还是选择了果断出手。
尖锐锋利的獠牙顷刻刺穿了野猪的大腿,留下深深的血洞。
野猪吃痛,凄厉的惨叫惊飞了周遭的雀鸟,它拼命挣扎,只想着把狼末甩掉,却不料又是一只北极狼猛然扑出,断绝了它的生路。
在狼末和狼越的配合之下,野猪根本毫无反抗之力。
即便它的体型庞大,狼末和狼越和它比起来都稍显逊色,可它的战斗力却远远不如两头北极狼。
最终,它只能在无尽的挣扎和痛苦中嘶吼着死去。
汪白叼着小狐狸,激动地奔向了狼末:“棒棒!”
太好了,他还担心狼末不适应大兴安岭的生活呢,看吧,这不是适应得很好?
这头野猪的皮毛呈棕色花纹状,应该就是普通的野猪,而非人工养殖的安岭雪猪。
所谓的安岭雪猪,就是以东北**为母本,进行改良后的优质品种。
这种猪由大兴安岭当地农户养殖,采取野外放养的方式,据说猪肉品质上乘,是猪肉中的佼佼者,更是各类品种猪的内卷之王。
可惜了,安岭雪猪全身纯黑,毛发油光水滑。
而这头野猪身上带有棕色花纹,皮毛粗糙,一看就不是有人养的。
思忖间,狼末已经将野猪开膛破肚,将他认为最好吃的腹部肉撕扯下来喂给汪白。
讲道理,虽然人们总说公猪肉骚味大,但他是半点没有吃出来。
或许是因为狗狗的味觉没有那么敏感,又或者是因为这现杀现宰的野猪足够新鲜,他能尝到的只有满满的肥嫩和鲜香。
野猪肉是真的肥,尤其是腹部,那是野猪脂肪堆积的地方,白花花的脂肪吃起来满嘴是油,虽然口感爽滑味道也很不错,但汪白吃两口就腻了。
剩下的腹部肉留给了狼末和小狐狸,汪白将目光转向了野猪的前腿。
吃猪还是得吃前腿的肉,那是一头猪的精华所在,猪前腿肉筋膜较多,肥肉却少,是烹饪五花肉的最佳材料。
肥中带瘦的猪肉吃起来口感细嫩,肥而不腻,绝了绝了!
比起挑肥拣瘦的汪白,狼末和狼越,甚至小狐狸,压根就是有啥吃啥。
不论是肥肉还是瘦肉,他们都吃得很开心,可以说是相当好养活了。
动物们饱餐一顿,狼末照例为汪白清理毛发,汪白也为狼末舔舐被鲜血沾染的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