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京妄懒懒一笑,指骨点着桌面的动作停下,不刺激她了。
一顿简单的晚餐吃完,江怡心里莫名有团火烧的慌,她忍不住咬着嘴唇,心想,明早就该回伦敦了,看见他事情总会变得乱七八糟。
乡下晚上总是睡得早。
江怡在这儿住了一个月,每天十点准时犯困。
教季甜写了半小时作业,谢京妄这人一直在这儿指手画脚,时不时批评一下她的方法笨,又说参考答案蠢。
气的她当场想轰他出去。
见他俩要吵起来了,季甜当机立断抱着作业溜了。
“我自己写,姐姐姐夫你们先聊,拜拜!”
“他才不是姐夫!”
江怡气鼓鼓的回一句,站起身,往楼上走,走之前,冷言冷语地对着谢京妄丢下一句:“你自己去镇上宾馆住。”
反正七年前他都住过一次了,现在他对镇上更熟悉了,住一晚也不是什么大事。
谢京妄劲瘦身影陷在沙发里,他垂着眼,从口袋里掏出那把银色打火机,有一下没一下的拨着翻盖。
哒、哒。
他突然开口:“江怡,你知道七年有多久吗?”
脚步随着停下,喉咙不受控制的深咽,她没办法回答他这个问题。
七年,两千五百多个日夜。
粗粝指腹用力,火轮被摩擦摁响,银蓝色火焰跳跃,他眼睫很长,漆黑的眸看不出情绪。
他们都没再出声。
七年的时间有多久,彼此都太清楚了。
她在伦敦,从最开始,用着从小就讲不好的口语和别人对话,到现在是一口标准的英伦腔。
习惯了伦敦总是雾蒙蒙的天气,习惯了那边难吃的白人饭,习惯了走在街上看到的都是陌生的蓝眼棕发面孔。
更习惯了,在每一次演出结束,一个人走下舞台。
七年,真的太久了。
久到这一次回来,她竟然发现,谢京妄居然也习惯了乡下的生活。
高高在上的大少爷,也会开始和街上的阿姨聊天,更能随便走进一家街边饭馆,吃着一碗十几块钱的馄饨。
两千五百多个日夜,或许比这更久。
他在她留下的那个生活里,过了很久。
谢京妄站起了身,他很高,头顶的壁灯光影落下,切割在脸上,立体分明。
他看着她,俊脸上的表情冷静,漆暗眼眸好似一团即将熄灭的、奄奄一息的火,“江怡,我没有下一个七年等你了。”
“所以——”
你真的要我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