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突然有一天她闭上眼睛冥想,竟然隐约看见虚空中有什么流光溢彩的雾气在漂浮,五种颜色对应五行,谢春慈心下一喜,这可能就是灵气了!
她尝试将水火元素引入体内。
失败了。
但好歹有了进步,谢春慈很高兴。
莘凌也为她高兴,送给她一把剑,“这个你用来防身。”
剑鞘通身白镶银,剑刃藏于其中,柄部雕刻精细花纹,吞口处镶嵌一颗宝石,这是颗中阶灵石,可以提升这把剑的威力。谢春慈很喜欢,爱不释手的抱在怀里。
这是莘凌送她的第一个礼物,她给它取名叫凌云。
悄然间白驹过隙,离云洲的春夏秋冬换了三轮。
谢春慈终于迈开第一步,现在她是一名练气一层的修仙者了。
“莘凌姐姐,你看!”小少年又长高了些,她摊开右手,一小团灵力凝成的水球在手心漂浮,但没过几秒就支撑不住消散了。
“不错,小慈真厉害。”莘凌很欣慰。
谢春慈火灵根较弱,且水克火,所以听她的建议暂时只修水灵根,火灵根被死死压制。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小慈的进步比预想的要快很多,才三年就能到练气一层,后续若是火灵根不补上来,必定难以寸进。
但目前没有更好的办法,如果谢春慈迟迟无法练气,一个手无寸铁的美丽女人,在仙灵界会遭遇什么不言而喻……
在如是山停留太久,莘凌决定往东去望月城,听说望月城下个月有一场拍卖会,虽然她作为散修没什么积蓄,但带着谢春慈见见世面也不错。另一个目的,也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适合谢春慈的功法。
她已入练气,该学习一些术法了。只不过莘凌是土木金三灵根,帮不上忙。
时间还早,不急着赶路,莘凌和谢春慈一路走走停停,中途路过一些小镇也会去转一转。
浩渺流云环绕这座山城,浮光飞鸟,青松烁金。
莘凌指着不远处道:“你看那边的小楼,三十年前还是个土坡,后来听说天玄宗华朝仙尊座下二弟子景越在此斩杀魔族,一剑就将其夷为平地,剑气久久不消,几十年都寸草不生。”
谢春慈点头道:“他是个十分厉害的人,和姐姐比如何呢?”
莘凌顿了顿,道:“我区区蝼蚁,怎敢与景越真君相提并论,华朝仙尊乃仙灵界四大仙尊之首,他的三位弟子皆是绝世天才,景越真君至今还未满百岁,已经是元婴后期了,纵使一百个莘凌也比不上一个景越。”
谢春慈摇头:“不。”
她撩开斗笠飘逸的薄纱,黑而纯净的眸子望向莘凌,明明没什么表情,却让人觉得她很认真,“什么真君仙尊的我不认识,管他一剑荡平几个山头,管他什么四大仙尊八大神尊,我在如是山遇险的时候最厉害的仙尊没救我,一百个莘凌也比不上的真君亦没救我,是自认为蝼蚁般的散修莘凌救了我,我不尊敬他们不信他们,所以,他们厉害与否和我无关,况且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世上总有比他们更厉害的人,但莘凌姐姐爱我护我,翻遍世界再也找不出来第二个,姐姐就是天底下最最好的人。”
莘凌怔怔,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一瞬的感受,不可置信、感动、辛酸,或许还有一丝压抑了将近二百一十五年的委屈。
百年来,千年来,万年来,从未有人说过这样的话,无论女人怎么努力,面对的只有冷嘲热讽或者不屑与贬低,倘若不恭恭敬敬的伺候着男人,就要被万万人唾骂。当她怀疑这一切并感到天道不公时,不断有人告诉她,仙灵界男人生来高贵女人生来低贱,你要守本分,你什么都不配,从古至今从来都是这样的,你也要这样。
可从来如此,便是对的吗?
她痛苦,她不甘,她无力抵抗,最后成了芸芸众生中微如尘埃的一员。
莘凌泪流满面,却笑了:“小慈也是,天上地下,最好的小慈。”
她解下头上的红色发带,墨发飞散,将发带缠绕系在谢春慈右手腕。夺目的红,鲜艳的红,白衣染血般的。
某一刹那,莘凌恍惚看见了苍茫茫天地间诞生的一颗火种。
远处山上钟声杳杳,日暮时分,远山化雾,水墨丹青。
“这发带名为软烟罗,是件中阶防御法器,是母亲临死前留给我的,据说可以抵挡化神后期的全力一击,不过我活了两百多年还从未见过化神大能呢。”莘凌亲昵地点了点谢春慈白嫩的脸颊。
她不爱凑热闹,那些修为高的地位高的多是男人,她也不爱看。两百年来都任凭自己心意四处云游,做个散修,想去哪就去哪,不须看谁的脸色,乐得逍遥自在。
谢春慈珍惜地摸了摸右手腕的发带:“阿姨的遗物,我会好好保存的!”
莘凌笑着说:“是关键时刻保命的,你可千万不要舍不得用啊!”
谢春慈摸了摸背着的凌云剑,眼睛弯了弯,没说话,只笑眯眯地牵着莘凌的手,随着肃穆钟声渐渐远行。
虽然莘凌不说,但聪明的谢春慈早就发现了这个仙灵界的与众不同。初来乍到时她或许没注意过,但每天一睁眼放眼望去几乎全是男人还是让她感到怪异,这些男人成群结队甚至当众举止亲密,却鲜少见到女人的身影,怎么看都不正常。
但是此时此刻的她心想,只要这些男人不影响到她和莘凌,是死是活都无所谓。
嗯,这样的生活很好了,平静的,悠闲的,不为外人外物所扰,让小小的凡人很满意。
这个男为贵的仙灵界,也没什么大不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