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外出,对人类来说是个灾难。
为了应对这些喝人血的怪物,吸血鬼猎人这个职业很快诞生,血猎与吸血鬼这么多年都是争斗不休的状态,互相仇视……
原主刚成年没多久,他的母亲是人类,父亲是吸血鬼,他遗传了父亲的血脉,也是个吸血鬼。
由于在两个亲王斗争时站错了队,原主被驱逐到人类生活的地区。
跟其他吸血鬼不同,原主对人血过敏,从未伤害过人类。
他从小到大都是喝动物血,但也不能多喝,超过半斤就会yue,只能简单维持温饱。
在城堡生活时,原主家里的保姆是个人类,对他很照顾,也教了他很多东西,所以来到城市生活后,原主找了份工作,在便利店上夜班,很快融入这个城市。
他赚的钱用来买鸡血、鸭血、猪血……各种血他都尝试。
最喜欢鹿血,喝一斤都不会吐,可鹿血太贵,原主大概每月喝三次,犒劳自己,勉强吊着命。
然而,人生就是起起落落落落落……鬼生也差不多,就在几个月前,原主发现他喝动物血也会狂吐不止。
从那之后,他大部分时间都饿着,今晚正式饿死,身体由黎倾接手。
原主的遗愿是找出他能喝的血,他不想再吐了,也不想再饿肚子……
黎倾觉得原主这个遗愿很难完成,毕竟他现在对很多生物的血都过敏,目前还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个毛病。
这一会儿,黎倾饿的饥肠辘辘,但他还要去上班,打工鬼好难。
喝几口空间井水维持身体机能,黎倾沿着墙继续走,慢慢往他工作的便利店挪动。
走到巷子口,拐弯时撞上一个人。
“扑通——”
那个人稳如泰山,没劲的黎倾被掀翻,摔个屁股蹲,无力地闭上眼躺倒,饿死我吧,不想动了。
嗯?什么味道,好香!
黎倾唰一下睁开双眼,看向站在他面前的男人,路灯的灯光打在对方身后,仿佛天使降临,老攻!
他俩果然天生一对啊,这是他第一回遇到想咬的人类,产生想要喝人血的欲望,哇,这不就是专属口粮嘛!!!
陆时垂眸看着面前的吸血鬼,脸色惨白、身形偏瘦、容貌勾魂摄魄、随着黑色鸭舌帽不小心落地,对方一头银色长发垂落,光滑顺垂如同上好的绸缎。
这只吸血鬼……长得跟通缉令上的连环杀人案凶手一模一样。
刚拔出的匕首发出寒光,然而,触及那双带着水雾、期盼又惊喜的魅惑狐狸眼,陆时有些下不去手。
黎倾完全没有危险意识,站起身扑到陆时怀里,一口咬住脖子,猛吸几口血。
吸完血后,小吸血鬼一脸餍足,神情慵懒的舔两下伤口:“唔……好喝,我真的没吐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