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来的血?”
她终还是跳下池塘,拖着浸湿的丝绸裙摆走向他,抓住他手臂。
染了满手血。
那血,原是手臂上的血。
水中的枯树枝割破手臂上的水疱,脓液混杂鲜血,从小臂一路滴到水面。
“你不知道说吗!”
她扯他的手臂,迫使他转身面对她。
他已经哭完,脸上只剩泪痕。
见到她,他抿唇微笑,摊开攥紧成拳头的手。
“找到了。”
亮闪闪的金锁,躺在他手心。
她抓起那只金锁,丢进水里。
“不要了!你给我滚回去!”
她冲他吼。
他眼眸再次湿润,却什么也没说,摊平的手攥紧成拳头,垂到身侧。
“滚回去啊!”
她又吼。
庭院中的下人不敢抬头,斜眼偷偷看着,看府里的大小姐是如何推搡那位赘婿的。
片刻后,大小姐将他赶了回去。
长廊满是水渍,大小姐拖着湿漉漉的裙摆,独自坐在那儿,没人敢去问。
直到珍珠回来。
“珍珠,”方霜见平静拭去颊上污水,“煮点酒。”
珍珠虽不懂,但还是欣慰应下:“好的小姐。”
傍晚她与珍珠一同喝酒,一直喝到半夜,两个人喝到伶仃大醉,开始称姐道妹。
珍珠虽只有十五六岁,对待感情却有独到的见解。
“喜欢一个人,当然要经常黏在他身边啊,就像小猫猫小狗狗那样,黏在主人身边,好乖好乖……姐姐觉得呢?”
方霜见喝酒喝得头晕脑胀,趴在桌上。
“不清楚,我没喜欢过人,况且我喜欢又有什么用?那人该烂还是烂。”
“黏在身边的话……要是好看的人。”
好不好看一眼就能看出,而人品如何却需要很多时间去试探,她很肤浅,也没空了解别人的内心。
珍珠打了个酒嗝:“就像沈郎君那样?”
“算了吧,怪恶心的。”她嫌恶地挥手,面色一滞。
恶心?
她不知自己为何会这样说,或许说的是他身上的伤痕,看起来的确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