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诚眼神微动:“很介意?”
“那倒没有,”叶清欢说,“就是挺纳闷的,为什么一个两个都误会我俩的关系?”
沈诚没说话,嘴角却微微扬了起来,换了一个话题:“行李箱收拾好了?我先给你拿下去。”
叶清欢还记得他的左手不能提重物,提醒说:“你记得别用左手。”
沈诚应了一声。
叶清欢的东西不算特别多,两个人跑了两三趟就把所有东西全部装好,沈诚又开着车出了校门。
沈诚的工作室已经租下来了,最近在准备开业事宜,送叶清欢回来后,他就又开车走了。
叶清欢花了两个小时,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整理好。
时间已经到了十二点,下午还有篮球队的训练,叶清欢干脆出去吃个饭,吃完就直接去了球场。
尽管导员说的是重在参与,但男生哪有不争强好胜的?
所以今天篮球训练一直持续到了晚上。
同队的其他人邀请叶清欢一起去吃晚饭。
叶清欢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打了一下午球,浑身都是汗,他打算洗个澡换件衣服再回去。
南大设有体育专业,所以篮球场的配置非常齐全。
球场不远处有供学生换衣服的换衣间,旁边还有淋浴间。
只不过叶清欢不是篮球队的学生,需要付费洗澡。
叶清欢给了钱,就进了淋浴间冲澡。
热水从头淋下,冲散了一身的疲惫。
叶清欢在热水下待了一会儿,换好衣服就出去。
在路过淋浴间外的镜子前时,叶清欢脑海里突然浮现起上午杨文乐指着自己脖子时暧昧的眼神。
叶清欢驻足,随后站在了镜子前。
叶清欢从小皮肤就白,就算天天在太阳下暴晒给自己晒黑了,可只要捂一个冬天,他又能白回来。
白净的皮肤就导致身上但凡有点痕迹,就会格外明显。
所以今天早上洗漱的时候,叶清欢一眼就看到了这个突兀的红点。
红点不大,只有自己小拇指指头盖的大小,位于左边靠近喉结的位置。
这个大点的红痕,叶清欢自然理所应当地把它当成了蚊子叮咬留下的咬痕。
可杨文乐当时的眼神实在是太过暧昧,让叶清欢不在意都不行。
但吻痕又是怎么样的?
应该比自己这个痕迹大很多吧?
叶清欢心里想着,手指没忍住捏住了脖颈处的一小块儿皮肤,稍稍用力往外一拉,小小的痛感袭来。
再松开手,紧挨着红痕的不远处,就又多了一块痕迹。
叶清欢一愣。
不是吧?
他就随便一扯,就留了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