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一个一个杀过去,有嫌疑的都去死,这就完了。
但对理查德来说,事情却并不是这样的。
有人教导他的孙子:以暴制暴,这是毫无意义的。将个人感情凌驾于公平公正之上,这只会催生堕落。
狗屎。
柯布不是个能言善辩的利爪。这并不妨碍他对蝙蝠侠那套正义观嗤之以鼻。没有利爪真心敬畏蝙蝠侠,他们清楚他想成为恐惧的化身,以此令此地根深蒂固的顽疾们学会收敛……但论起‘让人害怕’的手段,布鲁斯·韦恩甚至比不过一只五岁大的小猫头鹰。他生来就不是干这个的,他永远都做不到,如夜枭那样般自然的撕裂老鼠们的血肉。
他太过仁慈。
……太清楚人间疾苦。太心软,太善良。
柯布厌恶他。柯布嫉妒他。柯布——恨他。
他也不喜欢自己那个孙子。柯布曾远远地眺望过布鲁德海文的夜翼一眼。他讨厌那孩子灵巧的动作,厌恶他对被搭救的对象露出微笑。
柯布偶尔会回忆起那个温暖的、哭嚎着的柔软肉块,他的儿子。
如果约翰·格雷森能活到现在…应当也是个风度翩翩,幽默风趣的老人吧。如果他还活着,理查德也不会成为蝙蝠的义子。继续与法庭、与黑暗纠缠不休。
‘宿命’。
无人能够猜出久经洗脑的威廉·柯布到底是如何看待这一切的。在新主人向他发出指示,表示如果夜翼找到了他、联系了他…如果理查德想要借着“灰色之子”的身份打入猫头鹰的内部,他大可开口答应,不必产生任何顾忌。
…
……
威廉·柯布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新主人准备玩一个游戏。这游戏对那孩子而言是好是坏?他不清楚,没人敢自称看透了那个浮在半空,号称要将他们解放的青年伪神。没人清楚那张笑脸下究竟藏着怎样一身皮毛……
但那个单词还是自他死水般的心头浮现而出:宿命。
这是迪克的宿命。
他的孙子——他、他的血脉,终得与法庭做个了结。
近五十年前,他违命将亲子送出;现在……他带着那个远比他更有天赋的孩子,穿着那身被诅咒了的服装…站回到了比旧主人危险一亿倍的新主人的身边。
而今天,就是验证这一切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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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飞了起来。这动作他仿佛已重复做了一辈子了。
他高高跃起,跃到他想去的方向。
优美、灵巧、轻盈。要不是他还穿着这套利爪制服,那他胸前的蓝鸟一定会划出一道美丽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