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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只有岑寻枝的房间有床,书房里只有书柜。kfc飞快地把二楼那间从来无人问津的客卧整理出来。
梁施走之后,岑寻枝从电梯上了楼。
他好久没来二楼。虽然kfc每天尽职尽责把整幢房子角角落落都打扰得纤尘不染,可灰是落在心里的。
唯一开了灯的客房在昏暗的走廊撕开光的缺口,岑寻枝的轮椅是无声的,行驶到门口没有立刻进去,心底仍带着几分说不上来的古怪。
这是第一次有人在他家里留宿,哪怕是个很小的孩子。
再小,也是丢进无波池塘里的一颗石子,总要掀起涟漪来。
不久前还下定决心要尽快把小兔崽子脱手,这会儿发展得怎么截然不同了。
与人产生联系,就是在走钢丝。
他瞥向自己盖着薄毯的、麻木全无知觉的下半身,自嘲地想,连双腿都没有的人,还走什么钢索啊。
就在这时,虚掩的门缝传来声音。
待会见到少爷,就说你浑身没劲儿,冷,还犯困。记住了吗?
这是kfc在说话。
为什么呀?另一个嫩生生的小嗓门。
这样他会以为你在生病,就不会把你赶出去啦。崽崽不想留在这里吗?
想!幼崽奶声奶气,小於想跟mama在一起
孺子可教,kfc很满意:好,那你就按照我说的,要骗过他。你别看少爷那个人面儿冷,其实心肠很软的,你只要卖个惨他很好骗的。
门外很好骗的岑寻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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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寻枝说不清自己抱着怎样的心思,并没有当面戳破,回了一楼自己的房间。
他倒是要看看,这俩家伙究竟想密谋什么。
kfc喜欢那个小兔崽子,这是很显而易见的;
小兔崽子不想再被转手、对他产生了类似于劫后余生的依赖,也可以理解。
临时收留两天不是不行,毕竟这算是他的工作内容。反正养兔崽子不就是吃喝拉撒,交给kfc就行。
但他怎么可能真的养这个孩子。
他养过一次,结局太烂了,几乎耗掉他半条命。
再也不会有第二次了。
岑寻枝更喜欢水浴,可惜一个人做不到,平时得有kfc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