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伊斯:“……”
夜枫又解释道:“进入夜精灵的领地,我们就是动物了,动物都是不穿衣服的。”
乔伊斯满脸通红道:“这怎么行!快把衣服还给我!”
夜枫安抚道:“没有关系,大家都不穿衣服。”
乔伊斯几乎要哭了,答道:“那更不行了!我……你至少也给我穿点什么吧……我还从来没有……”
夜枫道:“放心吧,如果你穿着衣服,会让森林的住民……呃,觉得你是外人。”
“一点也不能让我放心。”乔伊斯简直是欲哭无泪,两人在温泉前面就衣服的问题争执了很久,夜枫始终很耐心,最后实在拗不过乔伊斯,说:“这样吧,只要碰上同族,我找他们借一点蛛丝织物的披戴给你穿,这样可以吗?”
乔伊斯道:“你确定我们不会被围观吗?”
“不会的。”夜枫眼里带着笑意,说:“走吧。”
乔伊斯跟着夜枫,赤身裸体地离开了温泉,在小径上赤脚走着,夜枫始终牵着他的手,令他多少安定了些许,洗过那温泉后,身体仿佛不会受到风的吹拂而觉得冷,反而觉得很温暖。
夜枫个子高,身体健壮,肌肉轮廓漂亮,简直就是完美的男性身材,乔伊斯还是第一次这么毫无遮挡地走在路上,开始时还有点羞怯,然而渐渐的便习惯了。
他注意到树上有一只灰色的豹子,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乔伊斯有点怕,躲到夜枫身后,夜枫伸出手,搂着他的肩膀,说:“不用反应过度,它们不会攻击我们,一切的野兽都不会。”
乔伊斯怀疑地看着那只豹子,只见豹子懒懒地打了个呵欠,转身走了,才松了口气,夜枫解释道:“如果你穿着衣服,自己进来,就不一定了。”
乔伊斯满脸通红道:“好了,别再提这件事了。”
他们走了足足一上午,不仅没有出现任何夜精灵,先前森林里的那个声音,以及防御者们也都消失了,夜枫在树上摘了不少野果,又在河边用弓箭捕捉到了一尾鱼,让乔伊斯过来吃午饭。
乔伊斯看夜枫爬树的时候,还看到了他的那个,令他有点窘,但习惯以后,只要不特地注意,反而就渐渐地觉得还好,甚至觉得,或许天生就该是这样的。
太阳升起来了,遗忘之森十分安静,这是黑暗迷雾无法企及的领域,小溪哗啦啦地带着阳光闪烁的流水,淌向下游。
夜枫先在石头上生火,再把鱼片开,在烧得通红的石头上煎熟,香味四溢。
他们在溪流边吃着午饭,夜枫笑道:“你知道吗?在我离开遗忘之森,前往你们人类的世界的时候,也是裸着的。”
乔伊斯觉得十分好笑,问:“几岁?”
“十来岁。”夜枫说:“我是从森林东边出去的,抵达的第一个地方,叫做博文领,那个时候看什么都很新鲜,直到三个月后,才渐渐地学会穿衣服。人类都很喜欢我,叫我作『英俊的小精灵』。”
乔伊斯想到夜枫青春期的时候,刚离开自己的领地,在人类的世界,被人围着,左看右看的感觉,或许人类一定说了不少奇怪的话,但以夜枫单纯的思路与想法,说不定也都不会放在心上。
“有人欺负你吗?”乔伊斯问。
“有吧。”夜枫想了想,说:“忘了。”
夜枫注视乔伊斯,说:“你真好看,乔伊斯,比那些传说里的美人都好看。”
“你也很好看。”乔伊斯道:“你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生了,混血儿。”
从外表来看,如果客观地下一个评价的话,夜枫的五官深邃,体型匀称,确实是最完美的那个。当然,亚历克斯,罗杰与泽,甚至修,他们也各有各的帅气,但那更多是源自自身的气质。
而以夜枫的长相与身材,无论是在哪个国家,都是令人倾心的美男子,兴许也是种族使然,夜精灵的身上,天生就带着一种谈恋爱与求偶的感觉,眼神中就算无心使然,也透露出性的暗示。
“我们得走快一点。”夜枫说:“不然很快就会天黑了,山林里天黑得很早。”
整个下午,乔伊斯已经习惯了什么也不穿的感觉,他们牵着手,有时候夜枫会背着他越过一些难走的地方,乔伊斯便与他肌肤相贴,感觉到彼此之间的情意在不住荡漾。
直到傍晚,他们终于在路上碰见了第一个夜精灵,乔伊斯真正碰到纯血的夜精灵时不免吓了一跳,他和夜枫感觉完全不一样,虽然也是裸着的,皮肤却十分黝黑,不同于夜枫的古铜色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