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适合抢劫的对象。
莫疏之压了压伞,皱起眉头感受着如附骨之蛆般的视线,她不希望动武引起蝙蝠侠的注意,可偏要有人凑上来的话……锐利的视线扫向最露骨的目光,她忽然在心中缓缓打了几个问号。
我没看错的话,他们是在扒尸,是吧?
雨水浸泡下,苍白的人影静悄悄地坐在一地鲜血中,胸口似乎没有了起伏。如果只是这样,莫疏之也不会如此惊讶,但尸体穿的衣服怎么看也不是哥谭人爱穿的款式,更像是……
还没等她确认,这群在扒尸的小混混率先堵住了她的周围道路。
正对着莫疏之的领头人兴奋地舔了舔嘴唇,招呼着几个小弟团团围住面露茫然的青年。
今天赚了,又是一只肥羊!亚裔长相,神态放松,一看就不是哥谭本地人,甚至还在大半夜闲逛。真可怜啊,不会是连哥谭的名声都没听说过吧。
他盯着莫疏之,恶狠狠地说:“撑伞的,举起双手,别反抗。不然到时候哪骨折出血了就别怪我没提醒你!”
没想到面前的黑发青年听完后眨眨眼,用手指着自己,像是在疑惑,你在说我吗?
这种完全不把人放在眼里的态度,对领头人来说简直是挑衅,他二话没说就握拳打了过去,准备让她领教一下哥谭的淳朴民风。
周围的小弟激动的看着大哥,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起自己今天能分到多少,说不定有两天可以不去垃圾桶里捡吃的了。
莫疏之挑了挑眉,短促地笑了一声。对她来说,这比楼下老大爷打的太极拳还要再慢一点。
“哎,我以为,”
伞柄轻轻一挑,莫疏之架住领头人的拳头,脚步轻旋横踢他的后腰。领头人重重的砸向地面的积水坑,泥水高高溅起,又落到他被砸的昏迷不醒的脸上。
“哥谭人通常不会以貌取人的呢。”
众小弟:!!!
不可置信。
他们惊愕地看向狼狈倒在泥水地里的大哥。这位领头人的武力值不说是称霸哥谭,也可以说是勉强度日,但单挑十个成年男性是完全没问题的。
但面前这个女人,怎么看都没用什么力道吧?就这么轻轻一踢,就倒了?!
此时所有人都清楚,自己踢到了铁板,于是不约而同地做出了一个哥谭人的选择,逃跑。
“怎么,这时候就想跑了?”莫疏之歪歪头,把长柄伞当剑来使,露出很有亲和力的笑容。
但在那群混混眼中看来,这无疑是死神在微笑。
最后一个。
迅速击昏了所有混混,莫疏之重新撑起伞。今天一天真是精彩纷呈,几乎把哥谭的风土人情体验了个遍,她觉得无论在发现什么都不能震惊到她了。
……嗯?怎么还有视线,漏网之鱼?
她漫不经心地回过头,猝不及防地看到那具苍白的尸体缓缓睁开了眼睛。
混着暗色的紫灰色眼眸里囊括高傲,厌恶与疏离,穿着繁琐的青年皱了皱眉,抬起被雨淋湿的手,宽大的袖子滴着水。
“你……是悟的学生吧,对猴子可真仁慈呢。”
雨越下越大,刺骨的寒意蔓延开来。熟悉的咒力波动逐渐蔓延到整条街道。雷声隆隆,一道极亮的闪电划过压着地面的天幕,丑陋的咒灵伴随着光亮露出了它的尖牙。
他是真准备杀了这些混混。
莫疏之:……
夭寿啊,夏油杰怎么会在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