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老太耐心耗尽,「你儿子把沈秀才推进河里惹得一身官司债!闹得家里鸡犬不宁,难道你想拖累全家吗?!」
柳三娘抿着唇,死死攥着衣袖擦干泪,拿出这辈子都没用过的勇气:「不分!这里也是我家!」
这房子是她男人拼死拼活赚钱买来的,不过是欺她无所依,竟丝毫不顾那点儿如履薄冰的亲情要将她赶出家门!
凭什么!
陆老太嚯的一下站起来,指着柳三娘的脑门厉声叱骂:「别给脸不要脸!你要是不带着你的傻儿子走,就这么耗着!家里可分不出你们娘俩的口粮来!」
气氛瞬间凝固,婆媳之间最后的平衡彻底决裂开来。
彼时,一道微弱的咳嗽声打破了沉寂。
床上躺着的陆长青昏迷里两三日终于有了反应,柳三娘顾不上和陆老太据理力争,忙跑到床前心疼儿子。
「长青,你可算醒了,你要吓死娘啊!」
陆长青眼皮子沉重,四肢也不受自己控制,他很想张口告诉他如今这个所谓的『娘』,分家,马上分!
不分迟早被这一家子吃肉不吐骨头的亲戚霍霍死!
其实他早早的就意识清醒,甚至能听到外界的说话声,但苦于这具身体伤了元气自己根本无法控制,就这么活生生的被迫昏迷了好几日。
自他来到这个陌生时代几日,几乎是躺在床上听柳三娘和公婆妯娌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的熬过来,大概也了解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之所以自己此时此刻半死不活的躺在这,要从三天前的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意外溺水一事说起。
原主是个傻子,平日里在村里晃来晃去,那日恰巧去河边抓鱼,又恰巧在河边碰上拄着拐寻短见的断腿沈秀才。
谁曾想傻子叫石头绊了一下,那沈秀才断过一条腿,腿脚更不利索,两人你拽我我扯你的掉进河里。
等有人把他们俩捞起来,几乎都只剩了半条命,就此村里有人指证,说是陆家那个傻子把沈秀才推下去的!
一传十十传百,他就成了杀人未遂的凶手。
陆长青记得陆老太前几日还冲着柳三娘发牢骚:「长青要是个哥儿也就罢了,实在不行也能卖给沈家赔罪,可偏偏是个纯爷们,天天追着沈秀才跑,丢不丢人啊!」
据他有限的能力分析,哥儿应该是个这个时代的第三种性别,外形特徵应该与正常男人无异,以眉心痣以来区分,可受孕但概率很低,所以社会地位相当低下。
但男人追男人这种事,实属罕见,也让陆家脸上无光。
他意识清醒后躺在床上几日,把听到的前后捋了捋,当下分家才是正确选择,若不然柳三娘一个妇道人家,性子又软弱好欺,再待下去保不准他得饿死在床上。
陆长青一张嘴,就忍不住的剧烈咳嗽起来,胸口好像被锤子砸过似得都快要喘不上来气。
柳三娘看儿子咳的面色发青,心疼的抱着陆长青,对陆老太无奈妥协:「娘,分家可以,我要村口的老房子!不然明儿我就找村长来主持公道!」
柳三娘是个软弱好欺的,从没想今日这般坚定过。
陆老太权衡利弊了下,惹上官司和一四面透风的房子相比的情况下,当然后者更为妥当,当即之下,陆老太一言敲定。
等陆长青再次醒来,已经不知道是猴年马月,头顶上漏风的窗户不小心钻进来刺眼阳光刺的他眼皮子酸疼。
适应了一下手脚,陆长青才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趁机也打量了一下周围什么情况。
怎么说呢,身处的房间破的一览无馀,身下的床板也仅仅铺了一层稻草,盖在自己身上的是缝满了补丁的棉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