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昱这边,却突然收到了急报——草原出事了,北方狼部大量南下!
之前未分裂的狼部,也未发展出统一的架构,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汗”。但他们是有民族认同的,有近似的语言和几乎完全相同的生活方式(没文字)。但是,敖昱和小月亮进入草原后的短短六年时间,双方的生活方式都开始割裂。
白马的人开始走向定居,变成市民、农民和商人,变成商路两侧的护卫,变成草方格的种植者与护林人。且白狼的领地发现了铜、硝、煤等几处矿产,他们变成了矿工,与围绕矿工工作的人。
放牧也是白狼不会放弃的事情,但放牧已非普通民众的唯一选择。
在草原的几处地点,已经开始有城镇被建立起来。他们开始从彻底的游牧,变成牧区、耕区、居住区的半游牧生活方式。
白马人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平安,更富裕。北方的黑狼要么加入,要么抢夺。这是狼部的生存方式,过去的白狼也是这样生存的。他们没去咒骂过去的兄弟,只是吐一口唾沫,拿起弓箭和长刀,骑上战马,保护自己的财产与家人。
敖昱和乐希接信后,对于信的内容未曾隐瞒。
孙金鞍以为,他们大概是要回西域去了,甚至当天夜里就快活无比地给家里去了信。
可是,第二天使团依旧照常出发。圣子和祭司甚至共乘一骑,光天化日之下,腻歪在了一块儿。
又一日,他们俩一块儿在驿站里包了羊肉包子,皮薄汁多,美味至极。
再上路,圣子弹琴,祭司吹箫,一路琴箫合奏。
孙金鞍也得到了家里的回信,让他少安毋躁,事情没那么简单。
第90章(捉虫)不太正经的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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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扎营,孙金鞍毕竟年轻,且这几日相处,夭族二人除了没羞没臊外,表现得还是挺无害的,总让孙金鞍想起他在京里的纨绔好友,他一时没忍住,便去问了:“两位贵客,既然家中不宁,为何不回家去?”
敖昱刚从篝火里拨弄了个土疙瘩出来,正是大名鼎鼎的叫花鸡。
“无碍的,家里早已经准备好了。”敖昱道,“否则,我也不会放心离开这么久。”
乐希用刀鞘敲碎了土疙瘩,仗着内力不怕灼烫,把里头塞满坚果和香料的叫花鸡抓了出来,用盘子给他和敖昱分了一人一半。
“有点淡。”乐希舔了舔指尖道。
“我给你配个蘸料去。”
敖昱对孙金鞍点点头,道一声失陪,就这么起身走了,他是真的不担心出事儿。
孙金鞍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一日日地睡不好觉。他倒不是替敖昱担心,而是担心自家的边关,还有老父亲孙有芳。偶尔,他也做一做少年将军封狼居胥的美梦。
“他们怎么就不担心呢?”能收大半狼部为麾下,孙有芳把家里的儿孙都召集起来问过。
至少孙家没几个傻子如外头的人那样,以为夭族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他,他也行的。如今的人早就忘记了狼部的可怕,但孙有芳一直记得,且一直通过下属,收集着关外的情报。
在夭族出关前,狼部就已经分了南北两派了,南狼部人口多于北狼部,且比北狼部善战——南部生活本就比北部好,草场更丰茂,西域与中原的商队也多是与南狼部交易,弱小者早就被赶到寒冷荒凉的北部去了。
所以,夭族收为白马部的,就是更骁勇的南狼部。
但是数年的时间,南狼部已经被彻底打散了,许多人改变了生活的方式。没有了爪牙变得温顺的白马部,能战胜北边下来的狼吗?
敖昱若是愿意回答,他会告诉他——能。
短短数年,安逸生活没磨平白马部的刀,恰恰相反,此时的白马部正是战斗力最强的时候。老战士都还活着,更丰富的饮食,更妥当的医疗,让他们身体强壮头脑清晰。他们很清楚新旧生活的对比,保护家园的态度十分坚决。
更何况……北狼部也不是一条心。过去数年间,小股北狼南下劫掠前,他们的消息都会漏出来。那是他们自己人为了南迁交的投名状,这一次他们的规模更大,情报泄露也更严重。
他们现在缺奴隶,修路的、筑城的,建草方格的,北狼部可真是体贴入微,这就送人来了。
又过几日,使团终于到了京城。乐希坐在大轿上,看着高大的城门,发出了一声惊叹:“好高大。”这真的是他们见过的,最高大厚重的城门了。
他扭头看着敖昱,凑到他耳朵边小声问:“这种城,我只能用围的。”他拍了拍敖昱的肩膀,“然后靠你(的计谋)了。”
“若都打到这儿来了,当然得让里头的人早早打开城门,跪迎王师,没道理还让你费心费力围城。”
苹果醋【……】小月亮是彻底被大黑鱼教坏了,但他觉得很带感。不知道有没有能让大黑鱼当皇帝的世界?会不会威仪赫赫四方来朝啊!想一想都带感。
噫?等等,那种世界的主角一般也是和大黑鱼角逐天下的吧?算了,主角神马的不重要。还是当大黑鱼的事业粉比较爽。
他们没被安排到万国驿馆,在两日之前,朝廷就准备好了单独的庭院,直接由礼部官员把一行人安排了进去。
孙金鞍也被继续安排为使团的护卫,礼部官员临走的时候道:“孙校尉,您可记住了,千万别让不长眼的来找这两位的麻烦。”
京城里,对他们充满好奇,甚至充满恶意的人有不少。本来因为皇帝年龄的关系,夺嫡之战已经早早开始,朝廷里就是暗潮汹涌,现在又掺和进来能兴风作浪的一对儿……不想找事的官员,真都是提心吊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