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阵倒戈,背叛了整个文官集团。
冯氏据理力争:“妾身一介妇道人家自然不懂,妾身只知道臣子再怎么力争,最后由陛下给出标准答案。”
既然做侍奉别人的狗,那便没有尊严可言,只要主人喜欢黑的也能说成白的,白的也能说成黑的。是非黑白,远远没有自家仕途要紧。
不是这个道理吗?
江浔再三示意冯氏住口。
陛下虽年轻,心却比日月都明亮。如果要效忠,最好是发自内心真的效忠。做个墙头草,下场一定不会好。
起码在目前,临阵倒戈的事他还不敢做。
……
午后。
江浔的女儿江杳闷闷不乐,在院中百无聊赖地舞剑,弄得枝折花落。
丫鬟一问才知,原来江杳到处找不到未婚夫陆云铮。
陆云铮是江杳的未婚夫,二人青梅竹马,有将近十二年的情意。江杳甚是粘人,半刻离不得陆云铮。
“陆郎今日休沐一日,答应陪我去书斋。此刻消失不见,肯定又去当职了。在他心中,我终究没有他的仕途重要。”
江杳收剑,秀面布满阴云。
江杳虽是女儿,却不爱红装爱武装,舞刀弄枪,身畔时时刻刻佩着剑。
她在先太子朝的宫里当过女官,这把剑是先太子御赐的,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三尺青锋。
丫鬟道:“小姐您误会姑爷了,姑爷方才被老爷叫去书房,现在还没出来。”
江杳一惊,“我爹叫陆郎?为什么?”
丫鬟道:“奴婢不知,但老爷发了很大脾气,摔碎了茶杯。”
江杳心急如焚,登时前往救人。
恰好陆云铮垂头丧气地从书房走出来,如败落的鹰,脚步透着虚浮。
“陆郎。”江杳高声叫道。
陆云铮闻声,唤道:“杳杳。”
江杳关切地挽住陆云铮手臂,怕爹爹打了他,身上没伤才安心。
“你和爹爹吵架了?”
陆云铮委婉道:“没事,已经解决了。”
江杳认真警告:“大婚在即,你可要顺从爹爹些,免得影响了我们的婚事。”
陆云铮浮现一个有气无力的微笑,“那是自然。”
他反握住江杳的手,去书斋的兴致也没有了,两人踏在石子路上,吹着郁倦的春风。
路过鲤池,共同坐在鹅颈长廊边。
“爹爹指责了你什么?”江杳盯着池面上的蜻蜓点水。
爹爹脾气那么好的人,轻易不生气,她严重怀疑未婚夫和别的女子有染。
陆云铮戳了戳她额头:“你这小脑袋想哪儿去了,我和岳丈朝政上有些分歧罢了。”
“朝政分歧也值得吵一架?为何不好好说?”
江杳越发好奇,“什么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