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翎卿愤愤夺过筷子自己吃。
“嗯嗯,卑鄙,就是想让你吃撑了走不动道,好让我抱着你回去,喝茶吗?”
“放那我自己会喝!”
待到酒足饭饱,亦无殊带着翎卿和主人家告别,从哪来回哪去。
一顿饭,吃不出二两肥膘,更吃不出个所以然来。
亦无殊琢磨,觉得自己是用错了法子。
他还是想让翎卿多多少少对生命有些敬畏心。
之前琢磨的时候就排除过几套方案,首先,威吓肯定是不成的,翎卿不吃这套,逼他他只会往更极端的路子上走。
那就只能来软的。
但姜婴这条路显然是败了。
那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没想出来。亦无殊觉着,这个事也不急,时间还多的很,大可以慢慢地思忖,好事多磨,好点子总是磨出来的。
但在他想出来前,日子还得过下去。
但让亦无殊意外的是,那日他们自江映秋家中回去,亦无殊本是要把自己那倒霉卧房修缮修缮,拼拼凑凑接着用,翎卿却主动提出,让亦无殊搬过去和他一起住。
“……你不会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住一起好方便你趁我睡着了把我掐死吧?”
亦无殊先是大大吃了一惊,一惊之下琢磨出翎卿最可能生出的意图。
翎卿一句“你爱来不来”都没来得及甩他脸上,方才还说着怀疑之词的亦无殊先一步给他来了个变脸。
只见他负手而立,春风拂面:
“好的,我现在就搬。”
一壁说着,一壁手脚极快,翎卿转个脸的功夫,床上已经多出了一套被枕。
亦无殊以为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翎卿趁夜行凶。
等翎卿半夜冰坨子一样钻入他怀里、拿他当暖水袋取暖的时候,他才知道,还是大意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亦无殊挑起灯,握住他手腕,细看上面青黑色血管。
翎卿皮肤一贯白,不是白皙,而是素如白雪的白,若不是他两腮还挂着软肉,有几分孩童的玉雪可爱,其实是很有些吓人的。
对着光一照,他手腕上的血管枯树树根般蜿蜒。
“回来就有了。”翎卿道。
从青道洲出来之后,他长到了三岁,身上也跟着发生了变化。
最显著的就是他身上的温度。
用非玙的话来说,死了三天、再在井水中泡上三天的人,都不能像他这么白,这么冷。
不夸张地说,冰水浇在他身上,他都能觉得是暖的。
翎卿小时候就足够非人,现如今只是进一步“恶化”了而已。
不是什么稀罕事。
就是这低温有些折磨人,夜里盖几床被子都觉不出热,常冻得手脚麻痹,非要等太阳出来了,照在他身上,再将被子从头盖到尾,才能捂出一点汗。
他打小就没吃过苦,如今更不可能愿意吃苦。
“试过回春阵,也摆过火炉,还有往被子里塞暖水袋,用尽办法让屋里变得暖和一些,但没什么用,只要入了夜,把手放在火上烤都是一样的冷,只能拿活物取暖。”
准确来说是活人的血,那些土匪的血淋在他身上,比冰天雪地中穿了十件大氅都管用。
翎卿折腾过其他东西,见不凑效,就罢手了。
“本来打算拿非玙当暖手的,但他好像也扛不住,我挨着他睡了半日他就着了凉,想来想去,也只有折磨你这个罪魁祸首了。”